《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中国特许经营立法的重要发展/肖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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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朝阳:《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中国特许经营立法的重要发展

发表时间:2005年1月22日 中国特许经营法律网


期盼已久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终于公布并即将实施了!尽管不是预期的条例,但仍然值得欢欣鼓舞,因为这绝不仅仅是《办法》的“转正”——不再是“试行”,而在于其实质性的进步——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法律制度得以初步确立。
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是《办法》的最大进步。特许经营也是一种商业交易,特许人是在出售其制造的特殊“商品”——可以赚钱的经营模式。这种“商品”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凭直观去感觉和认知,需要全面地了解与该“商品”有关的各种信息,才能作出客观的判断——是否货真价实,是否可以购买(投资)。《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规定了特许人(卖方)应当如何“真实、准确”地向自己的顾客(被特许人、买方)介绍其推销的“商品”——特许经营权,如何撰写其“商品”的说明书(信息披露文件),并且,有关“商品”的主要性能指标(财务情况)还得提交会计师作出的审计报告。特许人的介绍不仅在推销“商品”的时候,而且及于售后服务期间——顾客使用“商品”的过程之中,即当“商品”的功能及使用方法等发生变化时。不仅如此,当顾客要求特许人提供有关信息时,特许人也应当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如果其要求没有违法且合理的话。更为重要的是,如果特许人对其“商品”的介绍不充分或者是虚假的,欺骗了顾客,使顾客遭受了经济损失,特许人还得赔偿顾客(被特许人)的损失。
全面全程的信息披露,独立的财务审计,不充分及虚假披露信息的法定赔偿,构筑了中国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的基本法律制度。这使得特许经营权的销售公开化、透明化,保障了被特许人的知情权,使被特许人可以在充分、准确了解特许经营权的真实情况下,基于其独立与客观的判断,作出投资选择。
对特许经营权广告营销宣传的干预,是《办法》的新举措。要求特许人的特许权营销广告“准确、真实、合法”,没有“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尤其是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资料,必须明确“地区及时间”,并且不得“夸大”或者“隐瞒”特许经营的“利益”情况。这进一步保障了被特许人的知情权,更好地保障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
今后,特许经营不再是可以随意进入的市场领域。《办法》要求特许人在开展特许经营时,在中国境内至少必须拥有“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纸上谈兵的特许经营将被禁止;以及是否拥有符合特许经营要求的经营资源、指导和培训能力、货物供应系统等,成为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准入的基本门槛。特别是将具有“欺诈”前科者逐出特许经营市场,将有利于打击特许经营行业中的不法分子,净化特许经营市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中国政府加入WTO时的承诺,在一片“狼来了”的惊恐声后,度过了三年的保护期,终于结束了:外商投资企业将可以平等地进入中国特许经营市场。三年,对中国特许经营的发展是非常宝贵的。志存高远者,奋发图强;目光短浅者,无动于衷;混水摸鱼者,滥竽充数。市场保护的双刃剑,为中国有识之企业赢得了时间,也使欺骗加盟商的不法分子更有机可趁。从此,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将步入国际化时代,优秀的国内外品牌将同台竞技,为中国创业市场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促进中国特许经营市场的加速发展,开创中国二十一世纪商业模式的新篇章。
诚然,《办法》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市场准入的条件还比较低,法定的市场准入条件还不足以建立起非常有效的特许经营市场准入门槛。但是,它毕竟有了重要的、实质性的进步和发展,其立法方向符合国际特许经营立法的趋势,是中国特许经营立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值《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颁布并即将实施之际,作为长期关注中国特许经营法律的业内人士,仅以此文表示祝贺,并与业内同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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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冬季义务除雪补充规定

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


抚顺市人民政府令
 (第75号)


  《抚顺市冬季义务除雪补充规定》(1994年11月1日抚政发〔1994〕88号文)业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修改,现重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长 周银校
                         二000年十一月十七日
            抚顺市冬季义务除雪补充规定



  第一条 为及时清除冬季城区路面冰雪,保证城市交通安全,方便群众生活,保持城市环境质量和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特对《抚顺市冬季义务除雪办法》(1993年11月5日市政府第3号令发)作补充规定。


  第二条 凡在抚顺市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驻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每个市民,均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区段和标准,无条件地履行除雪的义务。


  第三条 为保证冬季除雪的质量,在每年城维费中列专款,购买除雪剂、除雪机械设备,用于桥面、坡路、交叉路口、转盘及车辆集中的路段,同时给各区组织除雪以适当的补贴。


  第四条 市除雪指挥部对各区年度除运雪工作实行计分检查(检查评分标准另发),奖优罚劣。年总评95分以上为达标,由市政府奖励5000元至2万元;年总评在90分至94分为基本达标,不奖不罚;年总评在85分至89分为及格,市政府提出警告;年总评分在85分以下为不及格,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该责任区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五条 对分配任务无力自行除雪的单位和业户,可向区、街指挥部申请以资代劳,按每年区、街除雪指挥部划定的责任段每平方米8元标准交纳劳务费,并由区、街指挥部组织人力代扫、代运。劳务费由各区除雪指挥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第六条 主干道雪停后24小时内,次干道雪停后48小时内必须清扫完毕;凡要求清运的场所和街路,必须在雪停后一周内清运完毕。清运工作由各区除雪指挥部和市交警支队负责督促实施。


  第七条 对除雪未达标的单位,由区城建局按末达标路段以每平方米5~8元处以罚款,并负责对未达标路段达标。
  对有明确责任段的单位,在除雪期间内不清除积雪的,由市、区城建局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并由市、区除雪指挥部组织除雪。
  对拒不履行除雪义务、又不交纳罚款的单位,由区除雪指挥部给予该单位通报批评,从该单位帐户划拨罚款,并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 除雪责任单位冬季封存的车辆,经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提请交通征稽部门和交警支队批准后,可以在除运雪期间作为除运雪专用车辆,不得作为其它用车。


  第九条 对既不履行门前包干责任制除雪任务,又不申请以资代劳交纳除雪劳务费的单位和业户,由各区除雪指挥部下达违章通知书,并加倍罚款,同时填写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委托银行收款。


  第十条 冬季地下管道漏水造成冰龙路面,由管道的产权单位负责在三日内清除路上积冰,保证车辆安全通行。如在期限内不及时清除,由市、区城建局对责任单位按每平方米20元处以罚款,对主要领导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并由市、区除雪指挥部组织清除。


  第十一条 本补充规定如有与《抚顺市冬季义务除雪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抚顺县所辖街道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国家测绘局


关于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意见

国测国字[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测绘是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先行性工作。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测绘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根本保障。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信技术的应用以及防灾减灾高技术成果转化和综合集成,建立国家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信息共享平台”。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对测绘技术储备、科技成果转化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为切实抓好落实,提出以下意见。


  一、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测绘科技创新是推动测绘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测绘保障能力是体现测绘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推进测绘信息化进程,全面实现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和应用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当前,还存在着测绘理论创新不够、核心技术竞争力不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足、装备和设施比较薄弱、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等问题,测绘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仍然突出。尤其是通过这次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测绘保障工作的检验,反映出测绘部门在遥感数据获取能力、高新技术储备、基础设施保障以及应急反应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推动创新型测绘、服务型测绘建设的迫切需要,对于实现测绘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要以加强科技自主创新为重点强化基础研究,以提升保障服务水平为目标强化能力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安全、高效利用,科技推动、服务为本的方针,集中更多的精力,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快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和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大力发展测绘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产业,全面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切实加强测绘基础研究

  (三)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促进科技原始创新。瞄准国际测绘科学前沿,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相关交叉学科研究,在测绘基础理论方面不断取得新的突破。着力推进现代大地测量及其应用理论创新,研究建立全球统一的物理和几何基准理论、全球高阶地球重力场模型、快速高精度多模导航定位方法;推进摄影测量与遥感学理论创新,研究合成孔径雷达和激光雷达等新型传感器成像机理与测图理论、高精度影像数据模型理论、遥感影像智能解译理论与方法;推进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理论创新,研究地理信息数据综合、信息同化、综合认知与自主服务理论,发展地理信息网格和多维动态地理信息系统理论与方法等。


  (四)加强前沿技术研究,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重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加快构建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加强地理信息获取技术创新,研究多模卫星导航系统快速定位、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数据获取、多传感器数字航空摄影、微波雷达和激光雷达测图等技术;加强地理信息处理和管理技术创新,研究大规模参考站数据处理、高分辨率光学遥感数据处理、合成孔径雷达和激光雷达数据处理、遥感数据智能解译、地理空间虚拟仿真、地理信息数据分布式管理等技术;加强地理信息服务技术创新,研究网络化地理信息分发服务、地理信息共享与互操作、地理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基于位置服务等技术;加强地理信息应用技术创新,研究多源地理信息集成、地理信息统计分析、信息安全保密、测绘应急服务以及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开发等技术。


  (五)加强标准和软科学研究,强化管理与决策支持。开展测绘战略规划、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方面研究,为测绘管理与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加强测绘宏观战略与规划研究,谋划好测绘事业建设、测绘行政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发展,做好信息化测绘体系、重要测绘工程、测绘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加强测绘政策和立法前期研究,在基础测绘管理、测绘公共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与立法工作中不断取得创新成果;加强测绘规划评估、测绘发展投入、测绘市场监管、测绘成果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机制研究,不断完善测绘工作运行机制;加快制定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服务等方面急需的标准和规范,健全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加强测绘文化研究,着力提高测绘软实力。
三、切实加强测绘能力建设

  (六)加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综合集成和技术装备建设,提升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和服务能力。加快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讯技术成果转化和综合集成,加快多种导航卫星综合应用与服务系统、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应用系统、先进航空遥感平台建设,组建卫星测绘应用中心,提高野外测绘作业装备水平,形成多平台、多传感器、全天候的地理信息快速获取体系。加快地理信息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建设与更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提升地理信息快速处理能力。加快测绘成果档案存储与网络化分发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地理信息交换中心,形成覆盖全国的中国测绘网络系统,实现国家级、省级、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提高地理信息共享和网络化服务能力。


  (七)加强基础测绘建设,提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建设,改造或扩建大地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重力基本网,精化陆海大地水准面,建立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准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形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果。做好基础航空摄影、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获取工作。积极推进西部1:50000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和海岛(礁)测绘,全面更新1:5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海岛(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加快推进省级1:10000、城镇地区1:2000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

  (八)加强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加快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与集成处理系统等相关的应急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数据获取能力,提高应急测绘保障数据处理与产品生产能力。加强现有测绘产品的应急调用与提供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测绘成果应急调用与提供机制,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完善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建立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制度,为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以及灾后重建提供及时可靠的测绘支持。


  (九)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和公共产品开发,提升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各地测绘部门要根据地方政府的需求,构建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导航定位、电子政务和社会经济信息统计等方面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加快推出新一代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和公众版测绘成果。建设测绘成果汇交信息系统和分发服务系统、测量标志档案数据库与标志保护信息系统。做好地表覆盖与重要地理信息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测绘服务于管理决策、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土地资源调查、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极地科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十)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加快制定和完善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地理信息产业相关标准,培育和规范地理信息产业市场,扶植地理信息企业成长,提高地理信息社会化应用水平,满足社会对便捷、实用和多样化地理信息服务的需求。加强测绘成果保密与应用政策研究,建设测绘成果保密与安全系统,推出基于地理信息的专业化、集成化、大众化产品。开发网上电子地图、导航电子地图、影像实景地图等多样化地图产品,发展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促进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个人移动定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十一)着力统筹协调配合。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要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实施各级基础测绘规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加快制定统筹全国基础测绘的具体措施,推进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系统建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更新等方面的共同进步和协调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好公益性测绘和地理信息产业、军地测绘的关系,集成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


  (十二)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测绘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测绘科技企业发展,完善产学研相结合、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对测绘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的支持,积极参加与测绘相关的国家科技计划。加强测绘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测绘领域的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通过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示范基地等形式,促进成果、人才和知识向地方转移,带动地方和区域测绘科技进步和创新。


  (十三)完善发展投入机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为契机,推进各级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形成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保证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国家和地方重大测绘项目的专项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测绘技术装备研发、技术创新和社会化服务。


  (十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用科学的人才观指导测绘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继续实施人才强测战略、领军人才工程和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不断提高测绘队伍整体素质。支持年轻人承担重大测绘工程、独立开展基础研究。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评价机制,激发人才的创造力,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深化测绘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测绘生产组织结构,形成一支保障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人才队伍。


  加强测绘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是提高测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信息化测绘体系和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的重要基础。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关于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和能力建设对测绘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测绘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